一、学校自然情况
1. 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化工大学
2.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 办学层次:本科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29万平方米(约合1428.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8平方米;生师比18.8:1;专任教师93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2.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759.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9130.1元;图书143.9万册,生均图书69.3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4、5、6)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社会需求、各省生源数量及质量状况,结合办学条件、人才培养特色和成效、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为参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等任务,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招生计划。
2.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分之一课程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慎报;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
3.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4.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2022年公布为准,并严格保持一致。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备注 |
1 |
020301K |
金融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2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3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对俄贸易方向 |
4 |
030302 |
社会工作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法学 |
4800 |
|
5 |
0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800 |
|
6 |
050201 |
英语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
7 |
070301 |
化学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8 |
070302 |
应用化学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9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0 |
08020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1 |
080206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菱镁产业学院 |
12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3 |
080403 |
材料化学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4 |
080405 |
金属材料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5 |
0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6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7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卓越工程师班 |
18 |
080414T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19 |
08050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0 |
080501H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0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21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2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3 |
080702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4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5 |
080801 |
自动化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6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7 |
080902 |
软件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8 |
080903 |
网络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9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0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1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卓越工程师班 |
32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菱镁产业学院 |
33 |
081302 |
制药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4 |
081304T |
能源化学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5 |
081504 |
油气储运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6 |
082502 |
环境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7 |
082901 |
安全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8 |
083001 |
生物工程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9 |
120103 |
工程管理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
40 |
120111T |
应急管理 |
4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
41 |
120203K |
会计学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2 |
1305 |
设计学类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4年 |
3-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注: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沈阳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见“三、专业设置”表中收费标准。
住宿费收取标准:900-1200元/年/生。
2.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要求执行退费,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生/学年,校长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6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400元/生/年,单项奖学金一等200元/生/年、二等1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人4800元/年,二等助学金每人3150元/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或其它承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具体政策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在校期间,家庭或本人发生重大变故,难以维持其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的,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1. 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国家研究型大学-伊尔库茨克国立理工大学合作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采用“4+0”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在沈阳化工大学完成四年的学习,不需要赴国外学习;
3.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习期满,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沈阳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沈阳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达到外方培养过程要求及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理工大学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 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0%)。
2. 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未明确要求的专业体检不受限制,体检受限专业如下:
①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菱镁产业学院)、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卓越工程师班)、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卓越工程师班)、化学工程与工艺(菱镁产业学院)、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②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弱限报专业外,还包括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③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弱、色盲限报专业外, 还包括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对俄贸易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应急管理、会计学。
④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3. 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市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对于实行“3+1+2”模式的新高考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分数依据为投档成绩(含小数点后排序分,下同),无专业级差。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
(1)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于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对于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为物理,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当投档成绩及相应顺序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相应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录取。
6. 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
按照《沈阳化工大学202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2)体育类
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体育(物理类)、体育(历史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3)高水平运动队
① 招生项目
排球
② 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拟定为12人,文理兼收。招生专业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进校后不可申请转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各项目计划招收人数拟定:男子排球6人(其中主攻3人、副攻3人);女子排球6人(其中主攻3人、副攻2人、二传1人)。
③ 报名条件
a.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
b.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报考我校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系统的信息为准;
c.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④ 报名考试
a.报名及资格审核: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按系统要求完成报名。考生应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资料包括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等资料,我校将严格审核考生的报考条件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完成考试缴费,完成考试缴费方可参加后续体育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b.考试 :考生需要参加体育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1)体育专业测试:体育专业测试考生须参加报考项目的体育专业测试。体育专业测试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通知为准;2)文化课考试: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
⑤ 选拔规则
a.确定合格名单
高考前,我校根据全国统考体育专业测试成绩分布情况,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已被其他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
b.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对合格名单中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的考生,根据报考小项,按照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各小项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该招生项目最高招生计划数。
在考生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总分出现同分并列情况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5版)》中规定的相关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如相关项目成绩相同,再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⑥高考录取
a.入围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安排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入校后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b.我校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前根据报考志愿,录取至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c.其它事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规定执行。
(4)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