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校后,是否可以申请转专业?
根据《沈阳化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学业优秀学生、特殊专长学生、经学校选拔成立的各种优秀创新型人才培养班和入选中日、中俄、中美等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的学生,以及其它符合有关上级文件规定的学生,可于第二、三、四、五学期开学上课前一周提出转专业申请。
沈阳化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 号街 邮编:110142 招生办:024—89388461、89388462、89388470、89389400
招生办公众号
招生办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