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沈阳化工大学结合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资源情况,为做好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1952年,新中国第一所化学工业技术学校在沈阳诞生。它就是沈阳化工大学的前身—“沈阳化学工业技术学校”。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化工大学。
学校是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八五”初期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单位,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高校。学校是辽宁省石油化工技术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辽宁省工程教育中心,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辽宁省科技创新与新技术转移推广基地。
学校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占地近1500亩,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校园融学术、园林、艺术于一体,被赞誉为全省最美的校园之一。经过六十余载的建设与发展,沈阳化工大学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理、管、经、文、法、医等7大学科门类相结合的高等学府。学校为辽宁省“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招生计划数 |
招生范围 |
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2 |
应用化学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3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4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5 |
材料化学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6 |
金属材料工程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7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8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9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1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年 |
工学 |
5200 |
22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1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12 |
电子信息工程 |
2年 |
工学 |
5200 |
22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13 |
自动化 |
2年 |
工学 |
5200 |
22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14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2年 |
工学 |
5200 |
22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1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年 |
工学 |
5200 |
22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16 |
网络工程 |
2年 |
工学 |
5200 |
22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17 |
物联网工程 |
2年 |
工学 |
5200 |
22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18 |
制药工程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19 |
能源化学工程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20 |
环境工程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21 |
安全工程 |
2年 |
工学 |
5200 |
23 |
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 |
22 |
工程管理 |
2年 |
管理学 |
5200 |
23 |
本科毕业专业不限 |
23 |
工商管理 |
2年 |
管理学 |
5200 |
23 |
本科毕业专业不限 |
24 |
社会工作 |
2年 |
法学 |
4800 |
23 |
本科毕业专业不限 |
注: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三、招生专业简介
招生专业简介具体见附件1。
四、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9日8:30—19:00(系统每天19:00关网,上午8:30开网)
(二)资格审查时间:5月30日
(三)报名方式:考生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lnzsks.com/。
(四)报名材料与上传
完成线上报名的考生,应在2021年5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按要求发至指定邮箱(zhaosheng@syuct.edu.cn),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附件2)扫描件。
2.《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证件照),格式为jpg。
5.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验证报告单(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还需提交本人签字的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验证报告单报名时暂不需要,扫描件需7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zhaosheng@syuct.edu.cn)
6.本人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注: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第1,3,5,6条请保存为一个pdf文件,与附件3 《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统计表》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证件照)一起,以“毕业学校+姓名+报考专业”统一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六、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及辽宁省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
七、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考核测试。
(一)形式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注:校内学生只进行面试),均采取在线考核形式。
本校毕业生需提供(1)学分及排名证明(需签署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2)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3)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学习、科研等方面能力的材料。
(二)内容
笔试为专业综合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主要从考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
笔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三)时间
笔试及面试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具体时间以所报考学院和专业通知为准。
(四)程序
1.校外考生按考试时间和顺序要求提前进入在线考试平台,进行在线笔试考核。
2.笔试结束后,所有考生按顺序进入面试平台,做好面试准备。
3.笔试、面试时,需现场展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
4.考试结束后,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笔试及面试成绩,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成绩评定。
5.考生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发布。
八、录取
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和两个参考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录取时以专业为单位,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报考本专业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录取额已满,依据考生报考的参考志愿,按照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和参考志愿录取额皆已满,服从调剂的考生,可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到其他符合报考资格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若专业志愿报考人数偏少,不能组成正式班型,学校可能依据考生的参考志愿,对考生所报专业进行适当调剂。
预录取名单在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制和毕业证发放
(一)学制:两年(全日制),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沈阳化工大学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注明所学专业名称和学习时间;学位证书标识“第二学士学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 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检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沈阳化工大学招生信息网。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89388462 89388461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邮 编:110142
微信公众号:沈阳化工大学招生办(syuct_zhaosheng)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syuct.edu.cn/
附件
附件1招生专业简介 附件1招生专业简介.doc
附件2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附件2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3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统计表 附件3沈阳化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4诚信承诺书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
沈阳化工大学
2021年5月22日